保險也要調體質?晚了可能買不到?
其實保險商品都會有停止受理或是更新保障內容的情況發生,變動的可能除了受到政策性影響,還有保險公司本身的風險評估,以去年失能險商品大幅改版的情況就可以看出端倪。
至於從去年年底討論度就居高不下的儲蓄險,金管會希望業者能多賣保障型商品,減少儲蓄型保單。從今年起就會回歸保險本質,保障為重,儲蓄只是附加功能,所以不會有買不到商品的狀況。
金管會改新制,保單差別在哪裡?
簡單來說主要是調整保單商品名稱、保費費率、保單條款內容,主要可以分為以下 5 點:
一、保險金申領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
修正前實支實付保單條款範例:
修正後實支實付保單條款範例:
保險公司審核理賠金時得徵詢其他醫師的專業意見做為評估程序之一,理賠重點會放在醫療方式的必要性,對保戶來說在理賠費用上可能會因為醫生認知上的不同,導致理賠金額會有差異。
二、保單停效、復效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7 條」
失效前四個月復效提醒通知修正內容,基於保戶服務,應於保單停效後至得申請復效之期限屆滿前(不低於三個月), 通知要保人有行使復效之權利。
三、「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4-1-2項修正
新增鼻未缺損,而鼻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屬於失能等級表的 11 級失能程度、給付 5 %,雖然鼻子外觀沒有損傷,但可能已喪失原本的功能(包含兩側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不能矯治、兩側嗅覺完全喪失)。
四、責任準備金利率調整 - 「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壽險業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保費可能上漲 2 %~ 3 %。人壽保險商品之死亡給付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應符合一定比例數值以上,來確保保險業承擔一定之死亡風險,降低壽險商品儲蓄成分、提升死亡給付比重。
五、保險公司銷售七十歲以上長者投資型保單,必須全面錄音或錄影
今年起擴大實施範圍,只要賣有含解約金、生存金的保單給70歲以上者,全數比照。除了產險、小額終老險、保障型保險外都要錄音或錄影,且紀錄要留存到保單契約結束後五年。
近年來,保險商品不斷調整,未來投保規則、理賠規範只會越來越嚴格,如果你有投保需求,但是對商品保障內容還有疑慮,歡迎點選下方按鈕,我們將有專業的保險顧問為你解答,幫你找出最適合自己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