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保險業重大疾病定義?
重大疾病項目共計有 7 項,包括「腦中風」、「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慢性腎衰竭」(即尿毒症)、「癱瘓」。保戶倘若不幸罹患以上 7 項重病,經確診後,可一次領到一筆保險金。
重大疾病險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出現重要定義分水嶺
從舊型的重大疾病險到新的特定傷病
一般人可能會容易混淆,其差異如下:
一旦罹患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就可以申請理賠?
不是一開始罹患相關重大疾病,就一定能夠拿得到保險理賠金。其認定並不是只要有醫師的診斷證明即可,還有相當多的規範。如心肌梗塞要「同時具備 3 條件」,一是胸痛、二是心電圖異常、三是心肌酶的數值異常增高,一定要同時符合,才會被認定是心肌梗塞,也才能申請到理賠金。 2016 年 1 月 1 號後放寬了心肌梗塞只要三項中符合兩項就可以申請乙型(輕型)的重大疾病理賠。其他重大疾病甲乙型修正容對照表
重大疾病險投保掌握三原則
(1)承保的重大疾病數量越多越好
建議以重大傷病取代或加強傳統的重大疾病保障。
(2)注意是否有附約延續批註條款
當保戶因為罹患重大傷病,並且一次領取保險金之後,讓附加在這張主約上的其他附約能繼續有效提供保戶各種保障。
(3)注意是否有豁免保費
保戶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就不用繼續繳費,也能維持保單的有效性。
投保了醫療險及癌症險,還需要投保重大疾病險嗎?
- 醫療險:針對所有的疾病或意外住院,屬於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費用(手術、雜費、住院等)保障。
- 癌症險:針對所有癌症,甚至原位癌,提供癌症治療(住院、手術、化療等)的保障。
- 重大疾病險:針對保單所列的各種疾病,提供一次性一筆金額給付,可作為因為罹病無法工作的收入補帖。
醫療險、癌症險、重大傷病險三者的投保重要性
重要性依序為:醫療險 > 癌症險 > 重大傷病險
當預算有限時,醫療險是必備的,若家族有癌症病史,癌症險乃加值保障的首選。如果家族中有曾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傷病的病史,重大疾病險 & 重大傷病險可以發揮安心養病的收入補償。 最後衷心的建議,定時檢視自己的保單並調整,才能讓每年所繳的保費發揮最大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