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約減額繳清有哪些缺點和風險?
「減額繳清」簡單來說就是以減少保額,一次付清保費的方式來減少未來保費支出,但有相關規範並非所有商品都能減額繳清。(延伸閱讀:保費繳不出來又不想解約而失去保障?那你可以減額繳清!)這個方式在一些情況下可以減少客戶的負擔,但也有一些缺點和風險需要注意:
1.主約減額繳清後,無法恢復、增加保額
主約減額繳清是一條無法回頭的路,未來如果因為家庭責任增加、買房、買車等等原因而需要增加保障額度,是無法恢復原保額或增加保額的,必須再重新規劃一張新的商品,屆時恐面臨年齡增加保費變更高的風險。
2.附約保額只能調降,不能調升
許多民眾考慮主約減額繳清,多是因為附約(如實支實付)才是主要想規劃的保障,而主約作為被迫一定要規劃的商品且考慮保費問題,故選擇將主約減額繳清。但是!小編要提醒大家,主約減額繳清後下面的附約是無法調高保額的,未來只能另外規劃一份新的保單。所以如果打的如意算盤是先規劃基礎保額(如實支實付雜費10萬),等未來有能力後再調高保額(如實支實付雜費30萬)的話,就不適合將主約減額繳清。
3.此份主約下無法再新增任何附約
主約減額繳清後,這份主約下就無法再新增任何附約。民眾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商品常常推陳出新且民眾的保險需求也會隨著時空變化,未來若想規劃同一保險公司的商品,只能另外購買一份新的主約來規劃,不能在此份主約上進行修改,等於又多花了一筆主約的保費。
4.附約若為「無保證續保」商品恐被解約
主約減額繳清後,若附約為「保證續保」商品則效力不變可持續擁有保障至最高續保年齡,但若附約為「無保證續保」商品,保險公司則可能在當年度契約效力結束後終止契約,不再續保(各家保險公司規範不同,申請前應詳細了解)。
5.主約減額繳清後,附約多只能以「年繳」方式繳費
目前多數保險公司的減額繳清規範為「主約辦理減額繳清時,自下一保單週年日起,附約之繳費方式以年繳為限」,故若原本的繳費方式為月繳、季繳的話,則通通需要變更為年繳。
別濫用「減額繳清」,應規劃有需要且適合的主約
減額繳清的主要目的是讓有經濟困難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繳保費的族群,仍能夠持續擁有保障,且無需繳交全額保費。各家保險公司都有許多的主約商品可以選擇,民眾應優先規劃有需要的、符合預算的商品,減額繳清不應為優先考量!